结合政府工作报告和《指导意见》中提到的各项政策目标,为强化金融支持稳定企业的要求,提高金融政策的“直通车”,银保监会等部委同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实行中小企业贷款本息分期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以下简称《关于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关于加强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的通知》(以下简称《信贷支持通知》)。

央行表示,与以往再融资、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相比,新创建的普惠性小微企业延伸支持工具和信贷支持计划具有更加显著的市场化、普惠性和直接准入特征:
一是市场化,央行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刺激金融机构行为,但不能直接向企业提供资金,也不能承担信用风险;
第二,包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只要向普惠性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或发放信贷,就可以享受中央银行的支持;
第三,直接进入。央行创新的两种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将货币政策运行与金融机构对普惠性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直接挂钩,确保精准调控。
明确各类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的量化目标
为加强对稳定企业的金融支持,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中小微企业还本付息贷款政策期限延长至明年3月底,对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延长至明年3月底尽量延长期限,对其他困难企业的贷款议付也应延长。完善考核激励机制,鼓励银行敢贷、愿贷、能贷,大幅度增加小微企业信贷、首期贷款和不还贷,运用金融技术和大数据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准确性。大幅扩大政府融资担保覆盖面,大幅降低费率。大型商业银行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超过40%。促进涉案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支持企业扩大债券融资。加强监管,防止“闲置”资金套利,严厉打击恶意逃债行为。金融机构与贷款企业共生共荣,鼓励银行合理盈利。要保护好市场主体,必须使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显著提高,综合融资成本显著降低。
上述目标在《意见》中有明确的政策安排。《意见》一方面对金融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提出了若干量化的客观要求。例如:
国有银行要发挥主导作用,内部转移定价优惠不低于50个基点,五大国有商业银行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
6月底前,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要落实3500亿元的专项信贷额度,支持中小微型企业以优惠利率复产;
商业银行要将普惠金融在分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到10%以上,大幅度增加小微企业信贷、首期贷款和不还贷。大中型商业银行要落实普惠金融业务分工“五个专项”机制,列出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制造业等专项信贷计划,并适当下放审批权限。改革小微信贷业务条线成本分担和收入分担机制。国有商业银行内部转移定价优惠不低于50个基点。中小银行可结合实施内部转移定价优惠或经济利润补贴。中小企业贷款将被放宽,全力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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